转发了 雷颐 的微博:【太可怕】刑诉法修正案规定以下四种情况可将人拘留而不通知家属:一,无法通知,二,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,三,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犯罪,四,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。如果通过,意味公安机关可任意抓人而不必通知家属。尤其第四点,几乎任何案件都可以说如果通知家属“有碍侦察”!每个人都无保障。 赞[0] 原文转发[29354] 原文评论[10385]转发理由:哎我去! //@小愚-TimeOut上海: //@朱大可:若通过,我们每个人将面临着随时被失踪的合法化。 赞[0] 转发[0] 评论[0] 收藏 置顶 删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