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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th: October 2010

我发现了,一来事情做我就开始抽风,现在qq微博校内几乎都不够我抽风的,恨不得再多找个地方才好 ​​​ 赞[0] 转发[0] 评论[0] 收藏 置顶 删除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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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了完了,孤陋寡闻了,辰星就是商星啊。这个参商是由于高辛氏二子才引申出对立的意思呢,还是先有对立的意思后被人附会给高辛氏二子的呢? ​​​ 赞[0] 转发[0] 评论[0] 收藏 置顶 删除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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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是在意的就越容易失去,忽然想起这句在我身上屡试不爽的话,好害怕 ​​​ 赞[0] 转发[0] 评论[0] 收藏 置顶 删除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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唉~我的职业永远不会是我最喜欢的东西,悲剧啊~~业余爱好的好多东西都可以令我无比开心。语无伦次了,睡觉去 ​​​ 赞[0] 转发[0] 评论[0] 收藏 置顶 删除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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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了 闾丘露薇 的微博:海关总署54号公告明确规定:“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,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;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,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,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,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,全额征税。”–也就是说,基本上每个人都要被征税? ​​​ 赞[0] 原文转发[1300] 原文评论[571]转发理由:回复@水煮鱼千岁:我的第一反应是我D开始刮地皮了,囧 //@水煮鱼千岁:回复@乱煞年光遍:自然是真的 //@水煮鱼千岁:我听说的时候深表叹服 //@ako是也:我靠之  赞[0] 转发[0] 评论[0] 收藏 置顶 删除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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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了 闾丘露薇 的微博:海关总署54号公告明确规定:“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,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;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,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,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,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,全额征税。”–也就是说,基本上每个人都要被征税? ​​​ 赞[0] 原文转发[1300] 原文评论[571]转发理由:妈呀,真的假的啊 //@水煮鱼千岁: 我听说的时候深表叹服//@ako是也:我靠之  赞[0] 转发[0] 评论[0] 收藏 置顶 删除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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