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发了 纽约梨园社 的微博:#纽约梨园社青年团#将在七月十四日在布鲁克林区#St. Francis College #的演出海报,这是纽约梨园社青年团即成立以来,首次在#纽约梨园社#专业老师的带领下全体亮相,希望得到国内外各位名家名票的大力支持!@平沙生 @YanChiStadium @乱煞年光遍 @康熊人 @菜园儿三哥 @德生短波王 @壳子lzx 原图 赞[0] 原文转发[9] 原文评论[5]转发理由:额,贵号at我我向来收不到……诸位呢? 赞[0] 转发[0] 评论[6] 收藏 置顶 删除

#读聊斋# 有点上瘾,额…… 赞[0] 转发[0] 评论[0] 收藏 置顶 删除
转发了 科学松鼠会 的微博:再次强调: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(CITES),所有的灵长类都归入附录II以上。也就是说,无论那猴子是否野生,其原产地是否在中国,都等同于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。私养宠物猴是违法的,没有例外。科学松鼠会 » 都是可爱惹的祸(II) ── 私养宠物猴的六宗罪
原图 赞[6] 原文转发[8909] 原文评论[1476]转发理由:捶地!//@巴乌大猪: [围观]//@夏凡尘-七月的午后:[神马] //@祥瑞御免的daisyhanke: 松鼠会躺枪,这帮人的智商,啧~//@十四_色相莊嚴: 笑得好累//@华山咩玲队:楞了两秒笑疯特//@仓鼠乙巴: 松鼠好冤呐~//@吞赦日月: 笑死了!听到没有~你们养松鼠的不要管人家养猴子了~哈哈哈 赞[0] 转发[0] 评论[0] 收藏 置顶 删除

昆曲要怎样填词?_百度知道 http://t.cn/zOknauc真是意外之喜。这是我最早看到的一篇系统论述昆曲格律的文字,也是第一次接触主腔说,对我的影响非常大。前阵子死乞白赖怎么找都找不到,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,得来全不费工夫。可是这个“长铗归来乎”是谁呢?我原以为是汪芒或高凉中某一位呢 赞[0] 转发[1] 评论[3] 收藏 置顶 删除
转发了 QQ的高尚情操 的微博:我们今天的报道,链接部分为文中蔡先生十分赞赏的观众“元味君”的评论文章,题为对[2012牡丹亭]的批评与期许:[2012牡丹亭]的批评与期许 原图 赞[0] 原文转发[144] 原文评论[14]转发理由:@贝克533:本山大叔说,犯错不怕,犯了就改,改了再犯呗,唉唉唉。。。//@流波曲: 师长们是需要发声音了! 赞[0] 转发[0] 评论[0] 收藏 置顶 删除

所以呢,不能没事装X,装的越狠摔的越狠 赞[0] 转发[0] 评论[2] 收藏 置顶 删除
转发了 可凡倾听 的微博:【2-观新版牡丹亭】(接上文)“牡丹亭”并非哪家专利,各人有各人演法,哪怕“昆味不正”,又如何?!既是创新,就应允许多种尝试,哪怕失败亦无妨。前辈更应以宽容心态对待,而不是充当指手划脚的“恶婆婆”,自己固守一方,也不让他人前进半步。 原图 赞[0] 原文转发[274] 原文评论[161]转发理由:@元味散场看戏:正式公演难道不是允许尝试?不指正又怎自知有失败之处?这样的辩护只会让人看低这个创作团队,从根子怀疑你所谓的创新的根本出发点。现在连可凡倾听都关上了倾听之门,不得不令人为昆剧的发展环境忧心! 赞[0] 转发[0] 评论[0] 收藏 置顶 删除

转发了 乱煞年光遍 的微博:#剑阁闻铃# 每听必感叹:这词儿写得怎么就这么好呢! 赞[0] 原文转发[1] 原文评论[2]转发理由:回复@杨派小七:这词儿比昆曲闻铃一点儿不差啊! //@杨派小七 :哈 我也耐这词儿 赞[0] 转发[0] 评论[1] 收藏 置顶 删除
#剑阁闻铃# 每听必感叹:这词儿写得怎么就这么好呢! 赞[0] 转发[1] 评论[2] 收藏 置顶 删除
一年一度的敏感词日不是过了么,怎么校内手机版反而不好用了?难不成在逐条清理? 赞[0] 转发[0] 评论[0] 收藏 置顶 删除